一、因势利导,系统整合
1.2012初老标准发布伊始,以C为先导的记录仪+工作站+管理软件整体解决方案模式在快速发展成熟;
2.经过2013及2014年整体解决方案在公安系统以及交警系统的大规模使用,相关技术方案及管理办法已经发展成熟;
3.公安部装财局、科技局对以江西省厅、哈尔滨市局为代表的示范单位深入调研,汇同主流厂家,将原有整体解决方案做系统梳理,加以规范,把 原来的记录仪设备标准发展为记录仪系统标准,记录仪行业正式进入全系统时代;
4.新标准分为四部分,基本要求部分对系统整体做了阐述,记录仪部分对记录仪设备本身要求指标做了优化,管理平台部分整合了原有的采集工作站及管理软件,并通过数据接口部分的规定要求实现不同品牌设备的互联互通。
5.新标准以现有整体解决方案为蓝本,技术层面并无明显差别,为整体解决方案在公安行业的快速应用颁发了通行证。
二、面向实战,优化指标
1.经过三年时间的使用,结合民警使用情况与技术发展现状,参照以警隼为代表的先进厂商产品,新标准针对执法记录仪部分的指标做了调整;
2.将与执法密切相关的视频分辨力、画面几何失真要求引入新标准;将警隼专利技术重点标记功能以及计时误差、视音频一键切换作为通用要求;配合北斗战略,新标准对卫星定位应用做了引导;
3.随着技术发展,新标准对记录仪产品的6项关键指标做了提升,为民警配发更高性能产品创造了条件;
4.新标准对已经明显落后于先行使用状况及有歧义部分的四项指标做了删除;
5.新标准记录仪部分充分考虑了主流厂商产品,目前警隼全线产品性能均能完全满足新标准要求。
三、稳定优先,融会贯通
1.采集工作站作为新型设备,以数据采集设备的正式名称加入新标准系统平台部分;
2.针对现行市场上形形色色的设备形态与功能,新标准以稳定应用为核心,重点强调采集设备的工业化性质,将触屏、文件转换等外围功能作为扩展功能,不做强制要求;
3.管理软件部分重点强调执法数据的查询、播放、导出、统计等核心功能,至于基于数据的分析等扩展功能,未作要求,留待企业自行发展;
4.为解决不同品牌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公安部特别制定了数据通用接口,要求各厂家严格按照数据接口要求设计产品,不规范产品不得销售;
5.警隼公司是工作站与管理软件的发起人,受公安部委托,将自己的技术积累转化为通用数据接口,为行业发展贡献了力量,同时意味着警隼现有以及未来的产品体系完全满足新标准要求。
四、立足现状,有序交替
1.考虑到记录仪行业目前规模较大,各厂商库存有待消化,同时为公安用户及中小厂商理解标准、学习标准、执行标准留出时间,新标准推出后,老标准运行至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日新标准正式运行,在此期间的设备采购不受新标准限制;
2.警隼深度参与新标准的起草,目前的产品线全面符合新标准要求,并在核心指标层面高于新标准。
五、行业领袖,信心之选
1.警隼于2010年首家推出记录仪+工作站+管理软件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取得发明专利(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专利号:ZL201010218863.8),引导整体解决方案在公安及交警系统的推广,顺应行业发展潮流,警隼目前的市场占有率接近30%,当之无愧的行业龙头企业;
2.继2011年作为主力起草单位参与老标准的制订之后,2014年始,警隼深度参与了新标准的起草工作,并为新标准中数据接口部分贡献了大部分技术力量;
3.警隼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的样板单位作为新标准系统化的参照工程经过了公安部的充分调研与检验,警隼现有的整体解决方案与新标准的精神和要求完全吻合;
4.警隼在参与起草行业标准过程中,同步对产品做了改进提升,并为新标准做了充分准备,新标准发布后,警隼将首批通过检测;
5.警隼作为中国记录仪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一直在不断发挥自身影响力和技术先导优势,带动整个记录仪行业朝新标准的指导方向快速前进。